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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加强财务韧性:新通函增强持牌公司的财务资源规则 (FRR) 合规性

  • Writer: Julia Lo
    Julia Lo
  • Jul 5, 2024
  • 2 min read

2024年7月3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SFC) 发布了一份通函,概述了对持牌公司 在财务资源管理和遵守证券及期货 (财务资源) 规则 (FRR) 方面的期望。该通知旨在解决在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观察到的缺陷,这些缺陷导致流动资本充足性的问题。



通函要点

  1. 治理和内部控制标准:证监会强调需要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以确保对财务资源的充分监测。持牌公司必须始终保持足够的流动资本,这是 FRR 的要求。

  2. 识别的缺陷:证监会已识别出持牌公司中存在的几项常见缺陷,包括:

    • 对流动资本监测的控制不足。

    • 未能正确进行会计准备和应计。

    • 在流动资本计算中资产和负债的处理不当。

  3. 管理监督:负责的人员和主管被指派负责监督财务资源和遵守 FRR 的情况。每个持牌公司必须指定负责任的个人,以确保财务资源充足并遵守 FRR 要求。

  4. 报告要求:如果持牌公司无法维持所需的流动资本,必须立即通知证监会。延迟报告此类赤字可能导致监管后果。

  5. 内部控制措施:通函列出了最低内部控制标准,包括:

    • 建立健全的会计政策。

    • 实施流动资本计算的复核机制。

    • 定期监测和预测流动资本,以维持足够的缓冲。

  6. 事件报告:如果持牌公司未能维持最低要求的流动资本,必须向证监会通知详细信息,并在发现赤字后的三周内提交事件报告。

  7. 合规期望:证监会期望所有持牌公司彻底审查其治理实践和内部控制。不合规可能导致监管措施,包括可能暂停执照。


结论

证监会的通函强调了在持牌公司中维护强大财务资源和合规框架的重要性。通过强化治理标准和内部控制,证监会旨在增强香港金融部门的整体稳定性和完整性。持牌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使其实践与这些期望保持一致,并确保持续遵守 FRR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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